发布日期:2025-04-0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 神,认真落实上海市交通委决策部署,切实加强“清明”假期本 市道路货物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要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 理念,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 署、相互促进。各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压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 线。
二、深刻吸取教训,清醒认识安全严峻复杂形势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多起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彻底、应急处置能 力不足等问题。当前,“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旅游出行需求叠 加,货物运输量大幅增加,加之春季极端天气多发,安全生产形 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 侥幸心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 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应急准备,做好防台防汛及车辆技术检查
(1)针对春季强降雨、大风等天气特点,提前制定防台防 汛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车辆防滑防雨装置装备等 处于良好状态。
(2)严格车辆技术检查,出车前须对车辆制动系统、轮胎、 灯光、卫星定位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病车辆”上路。
(3)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开展雨天行车、 山区道路、疲劳驾驶等专题培训,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动态监控,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平台,对驾驶员违 规操作、疲劳驾驶等行为实时预警,及时干预处置。
四、针对重点领域,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攻坚
各单位要聚焦重点环节,加大对重型货车等重点领域的隐患 排查力度,严防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单位要 深化隐患治理,立即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车辆动态监控、 装卸作业流程、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限时 整改。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基层员工积极性,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排 查奖励机制,对及时发现并上报事故隐患的员工进行奖励。同时 各单位要准备好即将开展的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 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提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 和可持续性,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和有影响的负面 事 件 。
五、做好人文关怀,关爱驾驶人员身心健康
驾驶人员是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的核心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关 注驾驶员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出车任务,避免疲劳驾驶、超负荷 工作。定期组织心理健康辅导和体检,帮助驾驶员缓解压力、排 查健康隐患。运输途中应配备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应急药品,确保 驾驶员饮食、休息条件。同时,畅通驾驶员诉求反馈渠道,及时 解决实际困难,营造人性化管理氛围,以良好身心状态保障行车 安 全 。
六、强化值班值守,按要求落实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领导 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响应迅速、处置高效。及时 掌握天气预警和路况信息,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各单位在发生突 发事件后,要按规定在10分钟内以口头方式,30分钟内以书面 方式向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交通 指挥中心报告。(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值班室电话: 62591559、62591519;传真电话:62591160)。对缓报、漏报、 瞒报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